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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海南大学通知的整体工作部署,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5-6月举行全体委员会议,讨论并授予学位。为确保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学位方式
申请考生通过金数据平台填报数据;
二、学士学位申请对象及要求
(一)申请对象:2017年6、12月毕业生
(二)法律专业审查标准
1、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无违规违纪的记录;
2、取得本科证一年内(毕业证上日期2017年6月30日或12月30日);
3、课程成绩:自考本科毕业生,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(免考成绩按照65分计);
4、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)成绩良或以上(80分及以上);
5、外国语水平:外语成绩的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;
6、没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。
(三)时间安排及要求
1、网上申请时间:4月10日—14日,学位申请者对本人网上申请信息的准确性负责。
2、网上学位申请审核(一般当天初审)通过后,学位申请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①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以及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注2017年12月办理毕业考生暂未发毕业证书的,先提供备案表;
②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③身份证复印件;
④毕业设计电子版,供论文查重,在“中国知网”上论文查重率不得大于25%(请大家提前上网查重,提交后只有一次机会,论文查重率大于25%不能授予学位)。查重版论文只可提交一个word文档,不可提交压缩包,邮箱系自动转发仅认可第一次发送论文,发送邮箱:lcz196@vip.163.com;
⑤一寸近期彩色蓝底免冠近照(7张,办理学位证书用,请使用和上传照片同版,每张照片背面分别注明法律-姓名-准考证号码);
⑥学位申请评审费用:650元/人。
3、4月15日(周日)下午安排统一撰写学位申请表和缴费
3:00实训楼一楼自考办集合后,统一安排在实训楼一楼大学生素质中心撰写
注:
1.复印件必须由原件直接复印
2.请考生准时到达,迟到不予办理,并且听从现场指导老师安排,如有造成失误考生自行负责。
3.因需要现场填写申请表,如委托他人办理,请告知委托人申请表填写不能涂改或错字。
4.如不是本人办理,邮寄原件需要时间,但自考办审核也需要时间,请考生事先准备好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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